2009年3月17日 星期二

部落格轉貼還是有規則 尊重他人保護自己

部落格文化快速發展,轉貼、引用他人作品還是要遵守一些原則,避免引發爭議,除了著作權法規範外,還可以參考全球通用的標章「創用CC授權」,包含明確標示原著姓名、未經同意不能作為商業性使用,以及禁止改作等原則。(陳奕華報導)
部落格成為趨勢,網路上每個人儼然是一個媒體,可以自由分享並傳遞各類資訊,不過撰寫部落格還是有些規則必須遵守。
Yahoo!奇摩公關經理吳苑如表示,對於部落格文章的引用或轉貼, 除了著作權法規範的「合理使用」外,其實有一個全球通用的標章叫做「創用CC授權」,可以參考運用。「在資訊流通便利的網路環境中,我們知道網友看到好的文章常會想要收藏或與朋友分享,基於對原創作者的尊重與保護,提醒網友在引用或轉貼他人文章之前,可以先觀察看看這個部落格是否有「創用CC」授權,如果沒有,應該主動詢問作者是否願意授權引用與轉貼。」
「創用CC授權」標章由中研院引進,當網友想要引用或轉貼圖文時,必須合乎幾項規範,包括「標示姓名」、「非商業性」、「禁止改作」與「相同方式分享」。像是原著希望在引用出處的時候,可以明確依照指定名稱標明來源,不希望只被稱做知名部落客或是部落格天后等,此外多數部落客的文章,不希望被作為商業使用,譬如說只是單純使用心得,並不能為某些產品背書,另外看到自己的文章內容被改寫,也可能產生是抄襲或者是單純誘發他人創作靈感的疑慮,因此轉貼引用他人作品,可以參考這些原則,尊重別人同時保護自己,創作者也可以把創用CC授權引入自己的部落格,在有標章保障之下,更便利地開放分享自己的創作。

from: 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90317/1/1g7ck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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